2020年公开招聘第三批次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公告
来源:杨坤 发布时间:2020-11-20 09:52:00 浏览次数:4970

苏州市独墅湖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2020年第三批次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结束。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经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岗位考核面试分数线并完成缴费的考生,由医院组织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现将各岗位资格复审及考核面试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岗位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全科医学科

B01

超声科

B11

妇产科

B02

病理技术

B12

ICU

B03

康复技术

B13

急诊科

B05

核医学技师

B14

肾内科

B06

宣传

B15

口腔科

B09

医保

B16

麻醉科

B10

二、时间安排

内容

岗位

日期

报道

时间

报道地点

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

B01-B16

11月23日
周一

8:00-

11:30

园区培训管理中心

(苏州工业园区雪堂街28号)

4号楼908室

1.按照防疫要求,考生应佩戴口罩,经查验苏康码、身份证、准考证,体温测量符合要求后进入候考区。
2.院区不提供停车位,务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打车前往

实践能力考核

B01-B14

11月24日
周二

7:30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总院

(苏州市平海路899号)

门诊楼5楼第二会议室

面试考核

B01-B16

11月30日
周一

7:20

园区培训管理中心

4号楼904室

三、资格复审

请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1.公开招聘考核面试信息采集表(见附件)

2.身份证

3.中专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含中专、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

4.报考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6.岗位要求的英语四、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通知单

7.符合年龄放宽至40周岁的需提供中级职称证书;符合年龄放宽至45周岁的需提供副高级职称证书;符合年龄放宽至50周岁的需提供正高级职称证书

8.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

9.岗位要求的中级资格证书

10.若报考依据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未明确专业方向,还需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证明

11.医保岗位需提交能证明“公立三级医院医保岗位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在职证明/社保缴费清单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复印件请采用A4纸型并按序装订,审核后备存。需本人到场,不可代审。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者,取消考核面试资格。

四、考核程序

(一)实践能力考核

资格复审通过后,请携带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准时报道,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参加实践能力考核。缺席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

注意事项:请带好签字笔,自备工作服、口罩、帽子、无菌手套(工作服上不得出现学校或单位等标识)。

(二)面试考核

请携带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准时报到。缺席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核。

五、拟录用原则

B01-B14岗位实践能力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笔试成绩占30%、实践能力考核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50%,三项相加即为总成绩。

B15-B16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二项相加即为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者列为拟录用人选,并在医院官网公示。

六、签约要求

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需与我院签订工作意向,要求自公示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联系电话

独墅湖医院人事处0512-67505208。

附件1:公开招聘考核面试信息采集表.docx

附件2:参加考核人员名单.pdf

苏州市独墅湖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独墅湖医院)

                            2020年11月19日